电子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21 03: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电子合同的特征是合同当事人在网络上运作合同、电子签字代替传统签字盖章、电子合同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等。电子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等。
一、

电子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特点是: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电子签名所代替;

  3.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

  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

电子合同生效的条件

  电子合同的生效条件有: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依法办理批准等手续。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电子合同

三、

电子合同签订地如何认定

  找法网提醒您,签合同的地点根据合同的形式确定,书面合同的签合同地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上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的地点;如果是电子合同的,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为其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电子商务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4784
在线咨询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电子劳动合同的特点有什么样的
1、电子劳动合同一般具备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与传统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电子合同对比传统合同相的特征主要在于: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且符合易保全的特性,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与传统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电子合同对比传统合同相的特征主要在于:电子合同订立的整个过程所采用的是电子形式且符合易保全的特性,通过电子邮件、EDI等方式进行电子合同的谈判、签订及履行等。这
电子元件加工合同
电子元件加工合同
电子商务文书
电子商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
电子合同咨询电子合同咨询
合同内容是什么呢?涉及到什么方面。
电子合同,电子签名合同会生效吗?
电子合同,没有签名,符合下列条件是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签订电子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
电子合同就填写电子资料合同成立吗
你好,不是这样的。希望可以帮您。
电子劳动合同的特点
电子劳动合同的特点
电子合同特征
公司转正后没有给我发转正工资,无法协商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户口不迁移怎么办?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商业保险公司私下撤回保险,你能起诉吗?
车辆是公司的资产么?详细说下
电子版合同章怎么弄
电子版合同章怎么弄
电子合同特征
电子合同章怎么申请
电子合同章怎么申请
电子合同特征
你好!我跟老公是二婚,结婚之后我帮他还了一部分债务,能否要他直接还给我!
二婚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办了,则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债,不存在再要回来的。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可以在协商办理离婚登记前把此项放入财产分割中,适当
农村自建房在挖掘机操作过程中,有无关人员手指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工伤是不存在责任划分的,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治医疗费。(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四)康
仲裁判决原单补缴社保,需要现在单位暂停社保,可是现在单位就是不停,原单位没办法进帐户?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