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时,行政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申请行政赔偿: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申请行政赔偿程序是如下的:
1.当事人提出申请赔偿与法院进行受理立案;
2.法院相关部门进行审理审查;
3.法院对负有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作出赔偿决定;
4.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国家行政赔偿申请书这样写: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所谓“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是指请求赔偿的方式和金钱赔偿还是恢复原状。
如果要求金钱赔偿,应写明具体的赔偿数额;如果要求恢复原状,应写明恢复原状的内容和程度。
此外,如果造成名誉权的损害,还可以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