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中的特殊原则如下:
1.调解原则。
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
2.及时处理原则。
要求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劳动仲裁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能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
4.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自身仲裁主张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