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的,婚姻关系自死亡时消除。例如配偶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婚姻关系。
第五十一条 【宣告死亡、撤销死亡宣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明要写明以下几点:
1.女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信息;
2.男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信息;
3.夫妻双方可以证明是夫妻关系,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拿到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就已经确立了,夫妻双方并保证婚姻关系是真实存在的,没有任何的隐瞒。
没领结婚证婚姻关系一般不成立。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同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