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多收电费怎么处罚的
更新时间:2023-11-02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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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物业多收电费的处罚措施为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物业警告,责令物业返还违法收取的电费,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租房押金没到期是可以抵扣电费的。
一、
物业多收电费怎么处罚的
1.物业多收电费的,业主可以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
2.如果物业多收电费的,经举报后,将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物业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
二、
租房押金没到期可以抵扣电费吗
租房押金没到期可以抵扣电费,本来押金就是为了防止租户悄悄搬走做准备的。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三、
不交物业费可以停水停电吗
找法网提醒您,不交物业费是不可以停水停电的。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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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多收电费怎样处理
物业多收电费的处理如下: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物业进行协商,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时,业主可以邀请居委会帮助协调或者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价格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法律依据:《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多收物业费应该怎么处理
物业多收电费可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投诉,或者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br/>
法律依据:<br/>
《电力法》第四十三条<br/>
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
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br/>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br/>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如果物业私自多收电费怎么办?
物业多收电费业主可以及时拨打12358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尽快进行改正,或者向市物价局举报投诉,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