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配偶还能享受什么待遇政策
更新时间:2024-01-1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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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配偶还能享受的待遇政策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费。退休职工死亡后的申报流程是由其家属持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丧葬费的申领手续。
一、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配偶还能享受什么待遇政策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二、
退休职工死亡后申报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三、
退休职工死亡领取丧葬费需要什么材料
退休职工死亡的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如下: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4.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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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后配偶会有什么待遇
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结婚证等。其次,向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若审核通过,待遇将按规定发放。若遇拒付或待遇不公,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充分举证,并遵循法院程序。
退休人员死亡其配偶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
1.退休老人去世后,配偶可以领取退休老人的丧葬费,可以领取一次性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补助金,
2.如果退休人员的配偶无工作,或者无养老金,可以每月领到补助金。
3.具体领取金额,看本省有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家人工伤死亡后亲属能享受什么待遇
劳动者因工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丧葬补助金。
2. 可按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作为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