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员工丧亡后的福利规定
更新时间:2024-01-05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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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退休员工丧亡后的福利规定因工死亡,只需要支付二十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因病死亡是需要支付十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等。企业职工退休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了参保人的身份证、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
一、
关于退休员工丧亡后的福利规定
关于退休员工丧亡后的福利规定如下: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6.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二、
企业职工退休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职工退休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本人的身份证、职工档案、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确认缴费情况和基本信息,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三、
私企员工退休后有退休金吗
如果私企员工在达到法定年龄时退休,已经买够十五年的社保,是有退休金的,没有买够十五年社保,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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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死亡后能领取多少福利?
退休工人去世后,家人除了可以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还可获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养老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几项福利金?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补助有:一次性抚恤金;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法律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二
(二)
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离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退休人员死亡后的待遇是什么?
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 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 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另外,如果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也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这些待遇的资金来源均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