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情况有:
1.劳动合同纠纷:包括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2.工资待遇纠纷:包括因工资水平、加班时间、加班工资、工资支付等事项而引起的争议。
3.社会保险纠纷:包括因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支付等事项而引起的争议。
4.福利待遇纠纷:包括因福利待遇、津贴、补贴、奖金等事项而引起的争议。
5.劳动保护纠纷:包括因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安全卫生等事项而引起的争议。
6.其他劳动争议:包括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事项而引起的争议。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文件有: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4.证据目录;
5.劳动合同书;
6.工资卡打款记录或工资条;
7.单位侵权的相关证据;
8.其他证据。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