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赡养费一般是由子女支付给父母的,当然通常是在父母年老的时候,那么子女才开始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这也是属于法定义务之一。虽然有些时候子女可能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那么可以适当减免赡养费数额,不过这绝对不是免除了子女的赡养义务。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支付赡养费的情况如下:
1.子女成年,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且父母缺乏劳动能力的;
2.子女成年,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且父母生活困难的;
3.其他必须给付老人赡养费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