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编号是房产局发放的顺序号,房屋产权证号是房产证上的编号。它是房产证上必须包含的内容之一,一般都是位于房产证第一页的第一行,所以每一本房产证上必定都有房产证号。
房屋产权证申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产权证明所需资料如下:
1.填写好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这个表格可以去当地房管局拿到;
3.提供购房发票;
4.提供房屋平面图以及初始登记证,若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话,可以将商品房销售证明和用地分列表带过去,可能会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