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并不一定需要担保人。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或第三人在抵押其不动产的同时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要双方签订担保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办理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大约要20-45天:
1.房产贷款申请人递交的是全款房,申请后三天内可以收到银行回复,银行内部批呈、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约十个工作日,交易中心发放他项权证后银行于三个工作日内放贷;
2.房产贷款申请人抵押的是按揭房,办理房产抵押的环节会相对变多,因此贷款申请人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拿到贷款,大概需要45天左右的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提交的必备材料如下: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抵押房屋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5.房屋产权证;
6.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以及家庭基本状况;
7.抵押保险;
8.房屋评估证明;
9.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