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要有如下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找法网提醒您,商业秘密受侵犯救济途径:
1.民法救济途径。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害商业秘密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法救济途径。去监督检查部门投诉,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3.刑法救济途径。去公安机关报警,侵犯商业秘密并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可以处以最高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
1.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
2.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