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纠纷一般需要以下证据:
1.看病挂号时的挂号单;
2.诊断证明;
3.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病例;
4.看病住院时的缴费记录及各种费用的单据;
5.各种形式的检验报告和化验单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可以把医疗事故纠纷起诉到法院。找法网提醒您,只要符合如下情形的,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