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产权中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限制,一般为七十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