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由以下处理方法: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纠纷处理的原则是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