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区别在:
1.级别不同。
(1)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2)高级人民法院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受案范围不同。
中级法院负责本市内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和下属基层法院上诉的二审案件。高级法院负责全省重大影响的一审案件和下属市中院上诉的二审案件。
司法实践中,上诉到中级法院后大约一个月左右能开庭,立案后如果是一般程序要求三个月审结,但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所以根据审结时间,开庭时间由法院自己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找法网提醒您,中级法院判决后可以再起诉,如中级法院为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后当事人认为判决存在错误的可以向高级法院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