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生效,一般在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超过起诉时间,当事人未起诉的,劳动仲裁裁决生效。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材料是: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列明申请人,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4.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收到裁决书时间的材料。
6.仲裁协议或者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的复印件。
7.当事人认为可以支持撤销仲裁裁决的其他证据材料。
8.诉讼地址确认书。
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允许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复印。
第二十七条 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