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管辖地可以是嫌疑人居住地。
职务侵占由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如果由嫌疑人居住地更合适的,可以由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找法网提醒您,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