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申请人在何时可以取消申请书
更新时间:2023-10-27 16: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取消申请书的时间是公示催告前提出即可,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意思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所需材料包括公示催告申请书、营业执照等。
一、
公示催告申请人在何时可以取消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人可以取消申请书的时间是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应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公示催告期间申请撤回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据此可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撤回申请的,需要在公示催告前提出。
二、
公示催告所需材料
公示催告所需材料如下: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4.票据复印件及相关背书证明;
5.出票银行出具证明;
6.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三、
公示催告属于哪种法律流程
公示催告属于非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及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 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五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公示催告申请人有申请书吗
公示催告的申请程序是:
1、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2、法院受理后,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
3、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报权利;
4、法院裁定终结程序,并通知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示催告撤销申请书范本
法律文书多种多样,用途也不同,比如说民事诉状。下面列明原、被告基本身份资料及联系电话。然后写明诉讼请求。下面即写明事实与理由。起诉状的技巧性很高,对案件的影响很大,建议找专业人士代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个人申请
申请商标注册的材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