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双方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房产离婚后办理过户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2.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3.缴纳税费。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