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归属如下确定: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如果是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由双方协议分割共同房产。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据此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税类:
(1)契税按照房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