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规定劳动时间的上限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找法网提醒您,工作时间超时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来安排工作或者依法向其支付加班费;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起诉的方式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关于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具体规定: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能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单位要依法支付加班费;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