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籍人士无犯罪证明的地点在本人所属国开,并同时附中文译本;然后持上述公证书到其所属国外交部授权机构、以及中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再到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持经过认证的外国公证文书和中国公证处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有关事项。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应的复印件;
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材料;
3.申请人户口所属的村委或者居委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要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2.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3.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4.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5.另外,如果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