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债务起诉的有效期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被告不明确具体,法院不予立案的风险;
2.错列被告被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风险;
3.漏列被告的风险,减少偿还主体,削弱偿还能力;
4.诉讼过程中被告发生变故的风险;
5.逾期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的风险;
6.证据不充分面临败诉的风险;
7.证据有瑕疵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
8.不按时限举证视为举证不能的风险;
9.无正当理由证人不出庭作证,书面证词不被采纳的风险;
10.不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对方转移财产带来的风险;
11.原告不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风险;
12.执行过程中不能继续举证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风险;
13.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风险;
14.受诉法院选择不利自己带来的风险 (地方保护风险);
15.诉讼请求过高额法院不予支持额外损失诉讼费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