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合同在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有效。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应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流程: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订借款合同;抵押者缴纳登记费用;抵押者盖章的产权证提交给抵押当事人,办理完毕。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找法网提醒,办理房屋抵押的时间大概是十个工作日左右。房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事实清楚的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