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资质投标者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3-12-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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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虚假资质投标者的处理措施是要求依照中标项目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进行罚款处罚,对于违法所得会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公告取消投标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一、
虚假资质投标者应如何处理
虚假资质投标者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处罚:投标人不得用他人名义或做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必须付法律责任,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所得的财产;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公告取消1-3年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二、
虚假投标行为有哪些
1.内定标外陪标。这类问题极易在邀请招标中出现,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拟投标企业私下接触,讨价还价,从中选定中标企业,然后招标人出面办妥邀请招标的审批手续,内定的“中标企业”则串通其他几家企业做被邀请对象,名义是来竞标、实际上是来陪标。
2.制定招标文件时暗中偏袒。为使招标条件有利于某一投标人,有些招标人故意设立一些其他企业难以跨越的门坎,作为中标的重要条件,通过这类难题挤走其他企业。还有一些工程项目,招标人以不是本地企业等原因为由,排斥其他投标人,保护自己选择的企业中标。
3.在评标环节暗做手脚。有的招标人为了让内定的投标人中标,对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委暗示,使评标打分有倾向性,使其中标。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综合评标法中。
4.暗示内定企业先低价中标,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再进行变更。在工程经过招投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内容相符合的合同,但为了让内定企业中标,先采取低价中标策略,签定合同时或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再通过设计变更等方法给与补偿。

三、
投标书制作的关键事项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标函;
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4.投标价格;
5.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6.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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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虚假投标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法律分析: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造假如何处罚
投标文件造假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判刑。投标文件造假面临被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约谈的行政处罚,以及信用扣分和一定范围一定时间的市场禁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