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有: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现行民事案由规定,侵权责任纠纷项下的案由众多,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监护人责任纠纷;
2.用人单位责任纠纷;
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
4.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5.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6.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7.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8.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9.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
10.产品责任纠纷等。
因紧迫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迫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以恰当抵偿。紧迫避险采纳法子不妥或者跨越需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迫避险人理当承担恰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