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工伤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23-12-2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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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包员工工伤应由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共同承担责任,一般由用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员工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工伤认定的条件包括员工患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本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等。
一、
外包员工工伤应由谁来承担责任
外包员工工伤应由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一起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工单位负有保障劳动安全的义务,用工单位需要负担主要责任。同时员工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找法网提示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
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职工患职业病的;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
认定工伤的时间期限
认定工伤的时间期限为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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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员工工伤由谁承担
外包员工工伤可由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需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若原用人单位已参保,承继单位需至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对于实行承包经营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若职工在借调期间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原用人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协商约定补偿办法。
在企业破产情况下,需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单位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劳务外包人员在公司中出了工伤谁来负责
劳务外包人员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其用人单位负责,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来赔付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