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宅基地想建房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12-1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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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有宅基地想建房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先申请宅基地,申请的流程具体是当事人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村委会签署意见、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等。
一、

没有宅基地想建房怎么办

  没有宅基地想建房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申请宅基地,当事人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如下:

  1.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

  2.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

  4.工作人员到场勘测;

  5.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二、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办理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没有宅基地

三、

有哪些情形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4.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5.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6.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7.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8.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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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没有建设用地想建房怎么办
第一:申请宅基地简化程序 根据以往农村土地管理修正案的规定,农民提出宅基地申请后,先要交由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完成后,再由县政府进行批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耗时也比较长; 但是,根据新政,土地管理法修正后,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可以直接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再经过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即可,省略了由县政府批准的流程,让农民能够更方便地申请到宅基地; 第二:退出宅基地后再分配 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基本上都已经在城市买房定居,这类农民大都会选择自愿将土地退出,像这类土地可以通过村集体同意后,直接规划分配给没有宅基地的农民; 第三:没有宅基地,管理住房 针对实在是无法获得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将出面直接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居住问题,即没有宅基地的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户有所居的权利!
没有宅基地怎么申请建房
第一:申请宅基地简化程序 根据以往农村土地管理修正案的规定,农民提出宅基地申请后,先要交由乡镇政府审核,审核完成后,再由县政府进行批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耗时也比较长; 但是,根据新政,土地管理法修正后,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可以直接交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再经过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即可,省略了由县政府批准的流程,让农民能够更方便地申请到宅基地; 第二:退出宅基地后再分配 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基本上都已经在城市买房定居,这类农民大都会选择自愿将土地退出,像这类土地可以通过村集体同意后,直接规划分配给没有宅基地的农民; 第三:没有宅基地,管理住房 针对实在是无法获得宅基地的农民,政府将出面直接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居住问题,即没有宅基地的农民都能够享受到户有所居的权利!
农村没有宅基地建房怎么办?
农村没有宅基地,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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