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开庭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到六个月的时间内,下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程序:
1.机动车驾驶人报案;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当事人协商一致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发人民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资料有身份证、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