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什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11-09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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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计算,周转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

房屋拆迁补偿什么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三、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期限有多久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期限有6个月。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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