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屋是否必须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23-09-19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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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房屋是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的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等。
一、
抵押房屋是否必须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
房屋抵押时土地使用权也一并抵押。房屋及其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依法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二、
哪些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三、
土地使用权抵押具体流程详解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流程为先领取土地使用证,然后对该土地的地价进行评估,再签订借款合同以及抵押合同,最后到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能源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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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一起抵押
民法典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时,连同土地上的房屋一并抵押,抵押房屋时,连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不能分别抵押,如果其中一项没有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抵押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否抵押
抵押房屋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以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一并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否抵押
抵押房屋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以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一并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