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年假补偿规定为: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休假的,应当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劳动仲裁年假补偿的情况为:
劳动者在年假期间提供劳动,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找法网提醒您,公休假和年休假不是同一个概念,年休假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公休假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年休假有多少天,需视情况而定: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有5天年假;
2.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有10天年假;
3.连续工作已满20年的,可享有15天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