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征用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土地上附着青苗费,每个地方每个时间段的具体情况不同。林地征用是国家对土地进行的总体规划,是整个国家发展的影响因素,在征地过程中会完全保障人民相应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找法网提醒您,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公告;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之日补偿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为单位制定并公告;
6.征地补偿方案报批;
7.征地补偿方案批准;
8.土地补偿登记;
9.补偿,交付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