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名称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找法网提醒,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