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结果在哪个部门领取
更新时间:2024-02-10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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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鉴定的结果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是工伤鉴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一、
工伤鉴定的结果在哪个部门领取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当送达鉴定结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负责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把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会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去取,不去取的会快递送达或者指派工作人员送达。
二、
工伤鉴定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三、
工伤鉴定跟伤残鉴定一样吗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鉴定跟伤残鉴定不一样,区别如下: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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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的结果影响伤残鉴定的结果吗?
工伤鉴定后一般不会影响后面伤残鉴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职工和用人单位还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鉴定结果在哪查。工伤鉴定
1. 工伤鉴定结果不需要查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作出鉴定结论后的20日内,会将该结论送达给工伤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并抄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3.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如果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那么在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会中止。此外,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实行回避制度。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去哪个部门?
发生工伤后的伤残鉴定程序:
首先,准备工伤认定申请书、住院的病例、诊断证明等材料;然后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再由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审核;最后依法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