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费用如何缴费
更新时间:2023-11-0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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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的缴费方式是由用人单位根据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合同,若解除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社保费用如何缴费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单位统一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二、
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女职工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找法网提醒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该如何发放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方法具体如下:
1.保胎假,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4.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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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期间社保要怎么样缴纳
休产假期间社保按照正常缴纳方式缴纳,休产假期间不影响缴纳社保,由女职工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缴纳不中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休产假期间,是否要求员工自行缴纳社保?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社保是和正常工作期间一样,是个人缴纳一部分,单位缴纳一部分。因为在产假期间也是正常的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必须继续缴纳社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