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更新时间:2023-11-07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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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下班途中工伤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区别是两者的赔偿标准不同、适用法律不同等。
一、
下班途中工伤事故怎么赔偿
上下班途中,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赔偿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区别
找法网提醒您,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区别如下:
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
2.赔偿标准不同。
3.适用法律不同。

三、
工伤事故认定
1.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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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以下工伤保险赔偿:
1.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2.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3.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 住院伙食补助费;
5. 其他。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 劳动能力鉴定费。
下班路上的工伤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受伤,应当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数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3. 对于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
4. 对于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