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自由是受法律保障的,但自由不是无限制的,如果每个人都享有无限自由,最终会因为相互冲突,谁都没有自由,所以要用法律定边定界,就像定个契约那样,实现大家相互之间自由的最大化,在满足自己的自由需求时不能侵害他人应有的自由,才能保障每个人都享有应得的自由。
我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有:
1.公民权利主要包括政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社会经济权利、宗教信及文化权利等。
2.政治权利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选举与被选举权;
(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利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利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