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后,对于提交的材料进行审验;
4.审验完毕后,核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证上加名字不交税。将房屋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共有的契税政策定为免征,具有合法性,免征并不是不征,免征通常是基于某些特殊考虑,有期限,契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财政部规定的项目属于减征或免征契税的范围。
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找法网提醒,房产证过户是房屋产权的转移,加名字是增加产权所有人,产权未发生移动。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