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按手印。合同上的备注条款,只要是双方合意的,在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的前提下,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合同的备注,一般都会写在合同最后面。因为一般为手写,所以需要在手写的地方签名或者按手印,表示达成合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手房买卖合同不一定要交定金。
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交定金,法律对这一方面是没有强制性要求的。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找法网提醒您,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2.房屋的信息、使用性质;
3.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
4.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