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既遂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2.侵害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
3.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损害商业信誉罪应该由犯罪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审理的法院应该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