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3-10-3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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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竞业限制协议的注意事项包括明确竞业限制对象,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年限等。竞业限制协议需满足的有效性要求是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等。
一、
竞业限制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竞业限制的对象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企业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择业限制范围。
3.明确竞业限制的地域。竞业限制的范地域是指对劳动者再就业时的地域的限制。
4.明确竞业限制年限。我国劳动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竞业限制协议需满足哪些有效性要求
找法网提醒您,竞业限制协议需满足以下有效性要求:
1.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双方协商一致;
3.竞业禁止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4.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5.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6.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
竞业限制劳动仲裁还是诉讼
竞业限制劳动仲裁或是诉讼都可以。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争议案件应当遵守仲裁前置原则,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法律对于因竞业限制所引发的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并无明确规定。实际上,竞业限制是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单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义务成为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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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竞业协议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3、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竞业协议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3、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1、竞业禁止协议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