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的承担: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其他。
工伤问题鉴定应该的准备材料如下: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1.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申报工伤;
2.然后由该行政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的,再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4.最后将决定书送达给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以及抄送给社保经办机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