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去哪鉴定
更新时间:2023-05-31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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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鉴定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受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需提交相关的证件材料并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根据提交的材料以及实际情况出具工伤等级鉴定报告。受伤职工可根据工伤等级鉴定报告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
一、
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伤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
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流程: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找法网提醒,《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
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
工伤鉴定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由各省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当地情况以及工伤伤情确定。劳动者工伤的各项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以及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劳动者不用担心工伤鉴定的费用贵。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申请进行工伤鉴定首先要找对鉴定机构,一般来讲是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通常也是在县一级,收费大概是200元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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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去哪里做?
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代表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伤事故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的诊断证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br/>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br/>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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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br/>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br/>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br/>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br/>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去哪里做呀
工伤鉴定的程序:<br />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br />
2、提交有效的诊断证明、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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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br />
法律依据:<br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