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判定刑期如下:
1.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要件包括:
1.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
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