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判决有哪些执行方式
更新时间:2023-09-30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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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争议仲裁判决有的执行方式主要包括冻结存款、划拨存款、提留收入、查封财产、变卖财产等。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
一、
劳动争议仲裁判决有哪些执行方式
劳动争议仲裁判决有的执行方式如下: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
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2.向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劳动仲裁裁决被不予以执行的情形是哪些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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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有哪些案件首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适用先予执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仅对特定类型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这些特定类型案件是指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其他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先予执行。
2、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只有当事人申请,仲裁庭才能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仲裁庭不能主动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适用先予执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仅对特定类型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这些特定类型案件是指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其他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先予执行。
2、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只有当事人申请,仲裁庭才能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仲裁庭不能主动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