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收房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2.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3.房屋检验;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4.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
3.办理备案登记,进行网签;
4.交付房款换领收据,缴纳规定税金;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携带购房合同等资料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1.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
2.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3.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4.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5.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