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费用的支付责任由谁负担
更新时间:2023-08-1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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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过户费用的支付责任一般是由房屋出卖人负担,当事人也可以另行约定由买受人承担,这在法律上并不加以限制。房屋过户的流程是由申请人准备好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过户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便会予以受理登记。
一、
房屋过户费用的支付责任由谁负担
房屋过户的费用一般是由卖房人承担,但是合同中约定由买方承担,买方也同意的,从其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二、
房屋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过户登记申请书、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三、
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分情况如下:
1.个人继承房产:应当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2.是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3.赠与的房产: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此才能办理过户;
4.最后一类是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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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费用由谁承担,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的过户费用在一般情形下,由卖方承担。具体由哪一方承担,视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而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房子过户手续费由谁支付
房子过户费的计算:
1、契税;
2、营业税;
3、个税;
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5、工本费:80元;
6、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较低不低于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