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什么时候能生效
更新时间:2023-09-1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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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开始生效,因为双方当事人是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担保。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体现在根本目的不同、发生的根据不同等方面。
一、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能生效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时开始生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在合同订立中受到广泛的适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承担定金罚则的责任。
二、
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违约金和定金的区别是如下: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只能在合同履行之前交付,而违约金只能在当事人一方违约后交付。所以,定金具有预先给付和征约的作用,而违约金不具有这些作用。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
4.确定的标准不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返还定金。

三、
定金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
定金合同生效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2.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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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定金合同一般自交付定金时生效。定金的本质是以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随着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具有预先支付性。双方订立定金合同时,自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br/>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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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七条<br/>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是什么时候生效
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而定金合同的成立时间,是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的。<br/>
法律依据:<br/>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br/>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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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br/>
第五百八十六条<br/>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br/>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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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七条<br/>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